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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氏宗亲网www.fengbbs.cn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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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7: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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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氏宗亲网www.fengbbs.cn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总则:冯氏宗亲网是建立在网络上的独立机构。

一,保障言论权
    所有会员,均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除违反法律法规和发广告的除外。版主管理员不得删除任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帖子。

二,保障注册权
    所有人都可以注册本站,除发广告的外。

三,保障隐私权
    会员的隐私得到保障,不得泄露会员个人资料。

四,保障投票权
    本站的发展由全体会员决定,会员的代表是各位管理员,版主和管理员投票决定网站发展路线思路。

五,网站权益维护
    本站为全体冯氏服务,但本站是独立实体,本站的权益必须得到维护。损害网站权益就是灭亡网站,网站灭亡了,也就无法为冯氏服务。

六,网站内容规定
    本站为宗亲类型网站,主要研究冯氏家谱冯氏历史冯氏谱系等相关内容。

七,网站有获得收益的权利
     本站在适当的时候有权利获得收益,但广告主或捐赠者不得影响网站运营。本站会员有权利推翻获取收益的提案。收益由网站管理团队分配,方案必须公布给全体会员。

八,保障会员安全及尊严
    不得对会员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辱骂会员。

九,独立运营权
    冯氏宗亲网具有独立的网络特性,不受任何机构的影响,可以独立决定运营方式方法,外界无权干涉。
发表于 2010-4-5 18: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冯长生站长


    商榷:
一、《冯氏宗亲网基本法》是不是不称为《法》,而称为《管理办法》;
二、其中内容分为指导思想、管理办法、责任和义务三大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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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18: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本家意见,不能叫法,最多叫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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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22: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保障言论权
    所有会员,均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除违反法律法规和发广告的除外。版主管理员不得删除任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帖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这一条值得商榷,前几天看到燕帝冯弘对待其兄后代的文章,如果转载似乎不妥。应该坚持正面宣传,尺度应该由站长掌握。个人意见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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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6 13: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保障言论权
    所有会员,均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除违反法律法规和发广告的除外。版主管理员不得删除 ...
冯雪强 发表于 2010-4-5 22:29



    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个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立以后论坛处理内外事务的基本方针。可以做到有章可循。保障正面宣传的提法,应该是内容管理办法。那是更细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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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8: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1、《基本法》改为,《冯氏论坛及宗亲网管理办法》较为;
2、必须在接受国家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宪法>,
3、贯彻言论自由,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的方针,反对乱扣帽子,大发权威的霸道作风;
4、本着热心服务,求真务实和实是求是的科学态度为冯氏家族“寻根问租、明祖脉、承祖风、建宗谱、兴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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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9: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fengpg

1、《基本法》改为,《冯氏论坛及宗亲网管理办法》……;
   
冯氏论坛www.fengbbs.cn 中文名称现在已经更名为“冯氏宗亲网www.fengbbs.cn”,原有DNS域名称“www.fengbbs.cn”仍保留继续使用。

具体更名原因,请参看以下帖:

1、冯氏论坛更名启示--冯氏宗亲网 [url=http://www.fengbbs.cn/www.fengbbs.cn]www.fengbbs.cn[/url]

2、冯氏网站整合问答专题一

3、冯氏网站整合问答专题二

4、冯氏网站整合问答专题三

5、冯氏论坛[url=http://www.fengbbs.cn/www.fengbbs.cn]www.fengbbs.cn之路--我眼中的冯氏论坛与我[/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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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20: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的制度,人性化的管理,将会使论坛越来越兴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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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0: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3#
发表于 3 天前 18:12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本家意见,不能叫法,最多叫章程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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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1: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反对网站有盈利方式,建议网站有盈利模式,但建议网站不要以追求利益为主要目的,毕竟我们是宗亲网,以维系冯氏传承、团结、发展为主!
    有不同意见说明有些具体办法真的要我们冯氏本家认真研究和谐共处、共同发展之道!!!
    管理办法建议由宗族权威征集意见及发布,以免又引起争论,还不好协调本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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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家族团结为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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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冯氏宗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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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论坛不要设置权限,既然都是本家,都可以献计献策.你设置了权限,让人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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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08: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冯海军


    完全同意!宗亲嘛!: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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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9 09: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冯海军


    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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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21: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冯火求 于 2010-4-9 21:47 编辑

回复 14# 冯海军


    你好海军本家,关于权限的问题我个人想说一下,如果不设置权限的话会有不好的地方:
1.任何人可以随意删除别人发的贴子;(万一一夜之间贴子全删,后果重大!)
2.任何人可以随意修改别人发的贴子;(万一。。。。)
3.任何人可以不受待审限制地发一些SQ、FD之类的贴子;(一下子就会出现在整个互联网、后果。。。)
4.....

   当然这些只有外人才会这样做,以防万一!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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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18: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冯氏宗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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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9 18: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保障言论权
    所有会员,均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除违反法律法规和发广告的除外。版主管理员不得删除 ...
冯雪强 发表于 2010-4-5 22:29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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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 10: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冯宪高 于 2010-5-2 10:40 编辑

支持!: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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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 13: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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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20: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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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05: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辛苦了!内容简洁精辟!支持!: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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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7 13: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用法是错误的 应该依照法律制定出本家章程用来维护网站的长治久安 用管理办法来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转。

点评

这个说法还真有点意思!值得思考  发表于 2010-9-6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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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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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9: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领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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