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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的努力怎能轻易放弃 冯燕云哭着求助,希望有人帮她圆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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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4: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冯燕云说话很小声,要靠近才能听清楚她在说什么,但她在大姑和小姑面前一直面带微笑。冯燕云家在东源县灯塔镇,今年高考她以598分(美术类)考上华南农业大学服装设计专业,学费每年1.2万元。

    冯燕云是个孤儿。5岁时父亲因病去世,留下母亲和燕云姐妹俩。7岁那年,母亲终因无法承担家庭重任,把妹妹送人,留下冯燕云给爷爷奶奶照顾后就改嫁他乡了,从此杳无音信。

    爷爷去世后,冯燕云寄养在三叔家,几位叔伯亲戚待她有如己出,省吃俭用供她上学,一件像样的衣服也舍不得买。但由于全家务农,经济一直很拮据。为了让冯燕云继续学业,冯燕云的小姑16岁就外出打工。

    冯燕云从小对美术感兴趣,喜欢随意涂鸦。为了节省费用,冯燕云经常克制自己,画画时,色彩经常上得很薄,这样她一般一学期甚至一年才用一套颜料。高二升高三那年的暑假,任课老师看冯燕云乖巧懂事,掏了钱让原本打算放弃参加补习班的冯燕云加强美术功底练习。

    现在,冯燕云凭借努力终于考取了大学,但是三叔家那几亩田地的微薄收入仅够养家糊口,奶奶又年迈多病,处处需要花费,连一直默默支持她的小姑也失业了,冯燕云欣喜的心情一下子又蒙上了愁云。为了凑学费,冯燕云利用暑假到万绿湖景区打工,一个月可以挣500元。尽管与万元学费相差甚远,但是冯燕云还是存有一丝希望。

    空闲时,冯燕云就想画画,因为舍不得用颜料和纸张,她就用铅笔在普通作业本上涂鸦。想到前途渺茫,大学梦即将远去,冯燕云哭泣着用笔在纸张上表达自己强烈的感情:“我望着蓝天,蓝天沉默,望着黑夜,黑夜无语,我陷入彷徨和恐慌中,开学的日期渐渐近了,该怎么办?放弃?叫我怎能轻言放弃,13年的努力,为的不就是能考上大学吗?亲爱的人们,谁能给我帮助,让我重新找回自信和力量?我一定珍惜这一机会,把握人生,认真学习,回报社会和亲人!” 肖丽漫 李惠媛


转达载:http://www.heyuan.gov.cn/T/0000-00-00/Article_4018_1.shtml
发表于 2011-9-20 18: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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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21: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冯检 发表于 2011-9-2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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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www.southcn.com/news/dishi/heyuan/shehui/2005082605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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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21: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帮助冯燕云圆他的大学梦?  答案是我们的国家和政府。
        实际上我们国家对贫困大学生早已有完整的一套助学政策,“不让一个考上公办大学的学生因为学费而放弃学业”是中国教育部的庄严承诺,考入国家公办大学的贫困学生,只要能筹集到校路费,到学校报到后,学校和相关部门会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政策和方法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这是政府责任,也是中国政府对全国人民的 庄重承诺。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到校报到后因为没钱交学费而缀学的相关报导。
        可见那些不了解相关政策的贫困家庭和学子,因学费问题自动放弃学业,是对国家助学政策的无知,也是对自己和社会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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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22: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命名.jpg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
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结束,新学期即将开始。为确保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现就切实做好“绿色通道”等各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体现。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重要的全局性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二、认真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有关工作
  1.确保资助经费到位。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各项资助经费,科学合理地及时逐级分解下达预算,务必保证应分担的资助专项资金在开学前及时到位。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要切实加强对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
  2.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今年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预案。要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主管校领导要亲自抓,校内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明确,细化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人,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3.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发放。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切实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后,要及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并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基本生活费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4.确保“应贷尽贷”目标。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关键,要配合具体经办银行切实做好组织申请、信息录入、审核批准等相关工作;在暑假集中办理期间,要组织更多的人力,提供必要场所,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合理安排办理批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周到服务,严防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高校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同时,继续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加强对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宣传。
  5.确保反映渠道畅通。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开通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反映渠道,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于影响面大、敏感程度高的投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今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我部将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请各省级教育部门和各部属高校于8月10日前,将本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的号码和开通时间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尹华扬、山兰蝶,联系电话:010-66092157,传真:010-66092141)。
  6.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范围,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带入千家万户。宣传工作要积极利用当地受众广、影响大的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充分运用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将政策宣传辐射到所有城市和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不留死角,确保资助政策入校、入村、入户。要注意政策宣传的时效性,重点把握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各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按照要求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务必做到人手一册。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请各省级教育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按时入学。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高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从严查处。各省级教育部门和各部属高校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于9月底前将总结报告以传真方式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转自中国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565/201108/xxgk_123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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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23: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什么是大学“绿色通道”制度

  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1]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针对经济困难的新生,将开辟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审核对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进入学校学习,然后学校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二、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制度详解

1、如何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2],对助学贷款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并首次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中国银行成为全国116所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唯一中标银行。中标后的中国银行是否根据新政策,制定了详细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方案?学生具备哪些条件即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该怎样进行申请?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
  记者: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后,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哪些条件?

  中行: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具备下列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即可申请贷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记者:具备上述申请条件的学生怎样才能顺利办好贷款?请具体介绍一下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

  中行: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详细介绍: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路线图(大图见下面链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4]: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图(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5]。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记者: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相关的贷款业务将如何处理?
  中行: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在为借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会及时通知银行并要求学生到银行办理还清贷款手续。经办银行在得到学校通知后将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30日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经办银行将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借款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要主动通知原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借款。
  经办银行将建立借款学生还贷监测系统,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加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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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23: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峻锋 发表于 2011-9-21 21:18
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www.southcn.com/news/dishi/heyuan/shehui/200508260580.htm


未命名.jpg

---这篇报导是6年前的,冯燕云应该早就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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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0: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峻锋宗兄根据上述文件报导:现在中国教育部与银行共同推行,实施一套非常有效的助学贷款制度,
在申请大学助学贷款程序上,作出非常详尽之介绍,让人清楚知道如何符合申请资格及过程,
国家实施了这一套助学贷款制度,就是在经济上帮助贫困家庭之学生完成大学课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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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3: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峻锋 发表于 2011-9-21 23:31
---这篇报导是6年前的,冯燕云应该早就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

{:soso_e128:}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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