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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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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美國社會裡, 兩大類人最幸福, 第一是富有的人, 他們年薪收入數十萬美元以上。第二是低收入的人, 四口人的家庭每年總收入
約3萬美元或以下,這類低收入的家庭,他們可以享受到政府很多福利,例如政府向他們提供免費醫療,糧食券 (只可作買食物用途),
和子女在就讀中小學時,享用學校提供免費午餐等------。
作為中產階級的一族,每年收入由5萬美元到15萬美元的四口人的家庭,醫療保險要自費,什麼都要自費,真正最窮的人是中產階級的一族,
因為支出種類多。
以上所說不包括65歲以上的人士,因為美國政府對這些65歲以上老人有一套很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來保障他/她們生活,直到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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